說起良民證,一開始聽這名稱可以說是“一頭霧水“。沒想到卻是準備未婚妻簽證各項零零種種文件中頗為重要的一項。今天打電話過去台北市警察總局外事課問了幾項問題:給大家參考---如果我在過去五年內居住過不同的城市,是不需要到各地的警察局外事課申請不同的證明,電腦連線會在你選擇的警局中,直接發給你這一生的犯罪記錄證明,也就是所謂的良民證。如有你有犯罪記錄,那就要申請另外的法院證明。不過,因為本人沒有這項困擾,所以不清楚這法院證明要怎麼辦理...

申請良民證的手續:
可分作臨櫃辦理、網路辦理、郵寄辦理
申請費用 -- 250元/份
準備證件 -- 身分證、護照影本、費用(匯票)/現金、申請書
其實應該不會很難哩。

台北市警察總局外事課 良民證申請

大家可以參考看看網站連結的內容,下次就來介紹戶籍謄本英文證明,也就是所謂的出生證明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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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xiaomin091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